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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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偿还原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欠款62566.37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案件受理费136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521元,公告费560元,三项共计344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