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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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1321执恢49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健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曾健求已自动履行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双民二初字第65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