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威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西凉肥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甘肃西凉肥业有限公司支付武威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18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武威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52元,减半收取16376元,由甘肃西凉肥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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