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迎宾大道支行(账号62×××45)存款4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