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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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国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皖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安徽皖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1,941.21元或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