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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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盖州市人民法院(2021)辽0881民初75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徐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诉人***工程款4500元; 三、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75元,由上诉人***负担36元,由被上诉人***、徐阳负担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