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5月2日签订的《场地转租协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租金2732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4.95元,由原告***负担73.68元,被告***负担101.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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