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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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5月2日签订的《场地转租协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租金2732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4.95元,由原告***负担73.68元,被告***负担101.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