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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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润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