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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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10318.1元,支付利息2699.30元,本息合计13017.4元(利息自2019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2021年5月20日止,2021年5月21日以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42%继续计算至欠款8983.7元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负担10元,被告***负担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