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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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7月28日起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承担偿还责任后可向被告***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75元,诉讼保全费800元,共计16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