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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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融盈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中融盈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77025.24元,并支付自2018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还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中融盈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赔付律师费4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