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丰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26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260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26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退还已收取的房款655260元及利息(以65526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10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房屋差额损失666667元、鉴定费2870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312元、保全费5000元,由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979元,由***负担3333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21105元,由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7957元,由***负担314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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