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亚东量具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诺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60171元,已支付100000元,再支付460171元;

二、被告河南亚东量具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预交;重新鉴定费1300元,由河南亚东量具有限公司预交。诉讼费合计13100元,由被告***、河南亚东量具有限公司承担6872元,原告***承担62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16
发布日期 2020-03-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