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富宝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科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南京太谷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5执546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富宝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南京科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南京太谷能源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最高法民再10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本案。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按照协议内容,被执行人分两笔共支付给申请执行人30662267.27元,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执行费984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目前,被执行人已支付完全部款项,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本案已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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