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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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113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冻结、查封措施,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本院书面提交继续冻结、查封申请书,逾期不提交申请导致冻结、查封效力消灭的,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陈猛 |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