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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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庐江县国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庐江县国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劳务款2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1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22日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3元,由被告庐江县国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