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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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伊洛村程祠村民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征地补偿费77231.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0元,减半收取880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700元,由被告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伊洛村程祠村民组负担1670元,原告***负担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