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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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车辆转让款38000元及利息(以38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14元,减半收取为407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