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潜江市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潜江市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10月21日签订的《房屋不动产买卖合同》第二条关于房屋出让价款的约定条款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负担70元,被告潜江市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各负担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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