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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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15.4%支付自2017年5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