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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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的租金2553.41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553.41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在上项判定的数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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