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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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635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635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