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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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海阳市朗润商贸有限公司 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滕州市万佳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本院所执行的(2013)枣民一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由海阳市朗润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5-27 |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