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2执1149号

赵伟、大庆龙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张国庆、贾旭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赵伟与大庆龙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张国庆、贾旭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黑0602民初2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将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万宝小区3-18号4单元601室房屋所有权过户给申请执行人,此案至此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9)黑0602民初21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07-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