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黄中村村民委员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 法院 |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黄中村村民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2018年至2020年度的土地补偿款13440元,并承担其他损失3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黄中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