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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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原老恩州酿酒有限公司 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原县祥和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平原老恩州酿酒有限公司、平原县祥和木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400万元冻结或查封等同价值的房产、土地及其他财产。 查封被申请人平原老恩州酿酒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的钢结构厂房。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