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米贝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8791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二、变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8791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始日内向山西米贝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授权费64.5万元;

三、驳回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8455.42元,由上诉人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3250元,由被上诉人山西米贝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205.42元。保全费5000元,由上诉人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925元,由上诉人北京米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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