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葫芦岛凯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宏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宏龙马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本院(2020)辽01执156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