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 西安协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西安协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存款(账户)、中信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存款(账户:XXXXXXXXXXXXXXX5113)、在中信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存款(账户:XXXXXXXXXXXXXXX8195)计人民币4852714.26元的冻结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