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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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合肥束林冉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领尚娱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皖0102执3616号 叶坚宣: 你与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5-25 |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