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康县续庄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常州市宏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太康县续庄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款44084元。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常州市宏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偿还建筑材料款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9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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