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款53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3元、保全费620元,共计118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