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市丰润区新希望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9)冀0208民初59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唐山市丰润区新希望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与***于2018年12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

二、撤销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9)冀0208民初59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唐山市丰润区新希望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0920元,由***负担100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000元,由唐山市丰润区新希望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6640元,由***负担153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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