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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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