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郭宁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侯马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1.19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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