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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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1812号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邱一航与被执行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2801民初49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邱一航于2021年4月12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事项:1、协申请执行人办理位于景洪市嘎洒镇XX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执行标的3025元、执行费50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3075元,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办理产权登记机关,并要求其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回执称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现该案执结完毕,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联系人:罗榕玮联系电话:0691—25××××9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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