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斯琴花、乌云珠拉、萨仁其木格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4154元及利息(以4154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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