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

裁判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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