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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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充同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凌越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扣押被执行人河南凌越汽车动力有限公司发动机缸体、缸盖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2019)川1303民初3689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所载明的物品。 二、上述扣押,期限为二年。需要续行扣押的,应当在扣押期限届满前2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