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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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91执552号 熊晁辉与唐丽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粤13民终83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1391执552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唐丽丽名下银行存款34763.18元,其中412元为执行费。 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