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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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91执552号

熊晁辉与唐丽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粤13民终83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1391执552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唐丽丽名下银行存款34763.18元,其中412元为执行费。

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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