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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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91执893号 赖建辉、江远红与惠州市翱龙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1391民初29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1391执893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惠州市翱龙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64830.44元,其中9917元为执行费。本院扣除执行费后已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