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冻结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冯超超在1、工行陕西省分行西安车辆厂支行有个人账户:3700112501084929872,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建章路支行有个人账户:6217004220013168210_156_1,3、中国银行西安东新街支行营业部有个人账户:102052919452CNY0,4、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设有个人账户:085e9858e78f4c58549e768a8@wx.tenpay.com,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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