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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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 舞钢市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偿还欠息14.2728万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7元,由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