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租赁土地上的新建地上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款共计1491000元;

二、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评估费21000元;

三、驳回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10元,由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35元,由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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