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4421.52元、利息568.25元、罚息6960.15元、复利146.66元及自2019年8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69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0元、诉讼保全费420元,合计10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20-03-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