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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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20)粤2071执13980号案的被执行人,由***在6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中山市世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20)粤2071执13980号案的被执行人,由***在400万元范围内对中山市世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日期 | 2021-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