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汾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汾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34执恢16号 汾西县兴农种子代销点(申请执行人),任晋生(被执行人): 汾西县兴农种子代销点与任晋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500元(未执行到位的4500元,经双方核算为24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5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汾西县兴农种子代销点(申请执行人)。至此,汾西县兴农种子代销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1034执111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