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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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周继光于2019年4月22日签订的买卖定金收付书; 二、被告***、周继光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70万元,返还双倍定金60万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