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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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682执恢52号 章杭军、宗高军、冒乃萍: 关于申请执行人章杭军与被执行人宗高军、冒乃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曾于2018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2月9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标的为:欠款16214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740元,执行费2534元(未预交)。执行中,经参与分配(2020)苏0682执恢593号拍卖款得168414元,扣除执行费2534元、案件受理费3740元,已将案款162140元转付申请执行人,余款申请执行人章杭军明确予以放弃。至此,章杭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7)苏0682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