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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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苏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溧阳市河海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苏0481民初3540号民事调解书未履行义务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